
遗嘱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遗产分配声明。立遗嘱人在生前可以 订立遗嘱 来安排自己的遗产分配。立遗嘱人也可以决定谁是执行人、受益人、受托人、遗产分配的份额等等。
1)什么是执行人(Executor)?
执行人负责执行这份遗嘱,依据遗嘱里面的条例去安排分配遗产。
执行人必须 满18岁
如果遗嘱里面 有小于18岁的受益人 ,这份遗嘱必须至少有 两名 执行人。
执行人可以是【受益人】
2)什么是受益人 (Beneficiary)?
受益人是继承遗产的人。
受益人可以是任何人,可以是立遗嘱人的伴侣/父母/子女/或是亲戚朋友
受益人不能是该遗嘱的【见证人】
3)什么是见证人(Witness)?
见证人负责见证订立遗嘱的过程。
一份遗嘱需要有至少 两名 见证人
需要在遗嘱里 签名 ,以证明他们见证了立遗嘱人的签名
4)什么是受托人 (Trustee)?
受托人 暂时保管/照看 立遗嘱人的遗产直到某些条件达成才转让回给【受益人】。
有些条件是因法律关系而存在的,有些条件则是立遗嘱人自己拟定的,比方说:
直到受益人满18岁才能转让遗产
直到受益人结婚了才能转让遗产
直到受益人完成了博士学位才能转让遗产
5)遗嘱需要拿去盖章吗(Stamp)?
不需要。
6)立遗嘱人去世后,怎么让遗嘱生效?
执行人需要委任律师入禀高等法庭 (High Court) 申请 遗嘱认证 (Grant of Probate)
执行人拿到遗嘱认证后,需要依据遗嘱里面的条例来安排死者的遗产。比如:
到银行申请提取资产
分配/处理房屋地产的转名
7)如果我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就去世了,我的遗产会怎么分配?
你的遗产将会依据 财产分配法令 Distribution Act 1958 来进行分配。
受益人/债主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来申请 :
小额遗产分配局(JKPTG)
需要到土地局的小额遗产分配部门去申请 Surat Kuasa Mentadbir (Borang F) 以及 Perintah Pembahagian (Borang E/T)
遗产里面 必须要有 不动产
遗产总价值 不能超过 马币两百万
死者 不能有 遗嘱
程序时长较长,可达1年 之久
信托局 (Amanah Raya)
信托局是政府的公共信托机构
遗产里面 不能有 不动产
遗产总价值 不能超过 马币六百千
死者 不能有 遗嘱
收费是依据遗产价值的百分比来计算
程序时长较长,可达1年 之久
高等法庭 (High Court)
通过律师入禀法庭,申请 遗产管理书(Letter of Administration “LA"),随后申请 分配令 (Distribution Order “DO")
有了以上两份文件,管理人就能到相对的有关部门处理这些遗产
没有 遗产分类限制
程序时长较短,两个程序(LA+DO)大概 4个月 内完成
若你对于马来西亚的遗嘱程序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
马来西亚 遗嘱 Last Will & Testament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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